近日,深圳市保安服務行業推出了深圳市一系列保安服務行業的相關條款,以下是深圳市保安服務行業自律公約,由汕頭市鐵保宏泰保安服務有限公司為大家介紹:
深圳市保安服務行業自律公約(草案)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
為認真貫徹執行《保安服務管理條例》,建立保安服務行業誠信自律機制,規范保安服務行為,推進保安服務行業誠信建設,保障我市保安服務行業依法合規經營,維護規范有序、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,共同抵制行業內不正當競爭行為,依法促進和保障保安服務業的健康發展,根據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和規章,制定本公約。
第二條 本公約的基本原則是: 遵紀守法,團結自律,規范經營,公平競爭,共同發展。
第三條 本公約是經會員共同約定,在經營服務活動中共同遵守的行為規則。 加入深圳市保安協會(以下簡稱“協會”)的會員,應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表人簽字,作出履行本公約的承諾。
第四條 根據行業協會的職能,協會擔負本公約的組織協調、監督檢查、守約褒揚、違約處理、修訂解釋的職責。協會秘書處是本公約的工作機構。
第二章 自律約定
第五條 遵章守法。
(一)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、法規和政策。 在保安服務經營活動中,認真履行各項法定義務,杜絕禁止行為的發生;
(二)不損害國家利益、社會公共利益、行業整體利益和客戶合法利益;
(三)維護保安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,主動聽取保安從業人員的合理意見和要求;
(四)簽署的保安服務合同,符合政府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要件,并向政府主管部門備案,以便政府主管部門和協會受理投訴工作時查閱;
(五)提供的保安服務符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規范,使用的裝備產品符合國家質量標準;
(六)銷售、安裝保安技防產品,嚴格遵守《產品質量法》,確保產品質量,不銷售、使用假冒偽劣產品;
(七)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收費標準或政府規定的價格標準收費,做到明碼標價,運作規范。
第六條 誠實守信。
(一)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服務承諾,提供質價相符的保安服務;
(二)自覺維護客戶單位合法權益,保守客戶單位信息秘密,不利用客戶單位提供的信息從事與保安服務合同約定無關的活動;
(三)不利用技術優勢或工作便利損害客戶單位的合法權益,不侵占客戶單位公私財物。
第七條 公平競爭。
(一)自覺遵守依法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市場競爭原則,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,不以詆毀行業內其他單位的商業信譽、竊取、泄露其商業秘密或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爭攬業務,不以不計成本的壓價方式爭攬客戶,不以違反政策規定的運作方式擾亂經營秩序;
(二)在參與保安服務項目招投標中,不惡意壓價或哄抬價格,不以買標、賣標、圍標、串標、低于行業年度最低成本價標準以及行賄、回扣等不正當手段參與招投標,不與招標單位簽訂“陰陽合同”。
(三)在參與非招投標方式的保安服務項目中,服務價格不得低于協會發布的最低成本價標準,不得以行賄、回扣等不正當手段參與非招投標方式的保安服務項目,不與客戶單位簽訂“陰陽合同”。
(四)在因服務單位導致移交保安服務項目過程中,不相互設置障礙、制造矛盾,應從維護和諧穩定、保障客戶單位利益出發,依法平穩,做好保安服務項目各項交接工作。
(五)不得以低于此前保安服務公司提供服務總價和單價、且低于協會發布的最低成本價的標準,爭搶保安服務項目,以不合理的低價擾亂保安服務市場價格。
第八條 規范經營。
(一)保安從業單位應加強保安員的培訓、教育和隊伍管理,不斷提高保安員素質和文化水平,發揮好保安員在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中應起到的作用;
(二)保安從業單位應維護行業內聘人用人的正常秩序,遵守行業操守,不惡意聘用對方人才;
(三)如擬聘用其他單位任職的人員,但原單位提出異議,且確定證明該人員有違法或嚴重違背職業道德行為的,應不予聘用;
(四)實行辦事制度、辦事程序公開,確保周一至周日均有業務接待,接待及時率達到 100%,客戶滿意率達到 90%以上;
(五)有效處理信訪投訴, 客戶有效投訴處理及時率 100%,有效投訴回訪率 100%,滿意率 90%以上。
第九條 接受監督。
(一)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對保安服務活動的指導和監督,不斷完善服務,改進工作;
(二)自覺接受協會的行業自律管理,協會會員間在業務活動中發生爭議時,應主動請求協會出面調解,并從維護行業形象出發,本著互相諒解的態度,妥善處理。
(三)自覺與客戶單位相互監督,定期征求客戶單位的意見,及時化解矛盾、解決糾紛,維護穩定。
第三章 監督檢查
第十條 協會秘書處負責本公約實施情況的日常監督和檢查,并負責具體事務的處理。
第十一條 協會會員在經營服務活動中,發生違反本公約的行為,應主動向協會秘書處報告。其它會員有義務及時向協會辦公室投訴和舉報。
第十二條 對會員違規行為的認定,按以下程序進行:
(一)協會辦公室受理投訴、舉報;
(二)協會秘書處對違約行為調查核實,提出處理意見;
(三)協會會長會議審議認定處理決定;
(四)調查結果和處理決定向會員公布。第十三條 協會協同政府主管部門,建立企業征信系統。會員履行本公約的情況,記入企業征信系統。
第四章 守約褒揚
第十四條 協會對模范遵守國家法律、法規和本公約的保安從業單位予以公開表彰,并對該單位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幫助。
第十五條 在行業評優或信用等級評定活動中,把會員具有良好的守約記錄作為評選的基本條件。
第十六條 會員履行本公約的情況作為推薦協會換屆候選常務理事單位、 理事單位的重要條件。
第十七條 協會將推薦優秀保安從業單位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,爭取在保安服務招、投標中獲得加分。
第五章 違約處理
第十八條 對于違反本公約的保安從業單位,協會根據具體情況勸阻其停止違約行為,并視情節輕重,協會可啟用以下懲戒措施:
(一)口頭警告;
(二)書面警告;
(三)在業內通報批評;
(四)在媒體公開曝光;
(五)暫停會員資格;
(六)取消會員資格。
第十九條 對違反本公約的協會會員,其行為如同時違反法律、法規和政策規定的,協會可以向政府主管部門提出要求行政處罰的建議。第六章 附則
第二十條 本公約經征求會員單位意見后, 協會常務理事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。
第二十一條 本公約由深圳市保安協會秘書處負責解釋,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深圳市保安協會自律管理懲戒處分暫行辦法。